真相總是傷人:一則多倫多的政策-朱學恒 低階酸民代表

201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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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需求存在,慘無人道的黑心繁殖場就會存在。
這是發生在2011年的一則新聞:根據媒體報導「多倫多市議會週三投票通過了在寵物商店內禁止銷售貓狗的禁令,成為加拿大第二個頒發此禁令的城市。
市議員狄比米卡(Glenn De Baeremaeker)說,「你不能再在寵物商店買狗了」。
狄比米卡在5月份就提議此城市附例,稱許多狗只來自生產小狗的廠坊。他認為『必須停止虐待動物』。」
這個法律乍聽之下很奇怪,因為等於是政府利用政策力量介入自由市場經濟,把原先可以販賣的「商品」下令禁止,等於剝奪了許多寵物店的收入來源,聽起來似乎是將動物權凌駕於市民商業權利之上,但其實不是這樣的。
這個立法的原意是在於消滅黑心繁殖場的行銷管道。而所謂的黑心繁殖場就是那種不停給母狗施打賀爾蒙,把她們當作生產機器,讓她們終生困在籠子裡面不能動彈,只為了生育能夠讓他們賺錢的商品,最後當不能生育的時候,這些母狗就被丟棄,換下一代的種狗繼續承受這種虐待。所以這則法條規定日後寵物店只能夠安置那些被動保團體救援的貓狗,在店內進行認養動作,同時可以酌收手續費,但再也不能夠販賣寵物。
而同時多倫多市也推動經過認證的優質、人道繁殖場,若是真有需要購買寵物,也必須從這些繁殖場購買。(坦白說我還是不太贊成,我家的四隻貓都是救援來的)
當地的最大寵物連鎖店承認這樣的立法的確會影響到營業額,但也全力支持能夠讓陪伴人們的寵物獲得更好照顧的政策。因為對他們來說,等於擺脫了寵物店支持黑心繁殖場的惡名,同時也把收入從販賣轉向認養或是寵物旅館的寄養工作。
而在2015年1月,紐約市長Bill de Blasio也簽署了新的法律,相對來說比多倫多更嚴格,因為他們立法的目的就是為了根絕紐約成為繁殖場的賺錢管道。禁止寵物店販賣直接購買「商業繁殖場」繁殖出來的狗隻以及從仲介手中購買來自商業繁殖場的狗隻。同時寵物店必須要強制揭露她們店內寵物的來源,並且在出售寵物前要執行絕育和植入晶片的手續。也就是說今天由民眾委託認養是可以的,但其寵物來源不能夠來自於商業繁殖場。
而在紐約州之前,全美已經有超過七十個城市包含邁阿密、洛杉磯、芝加哥等大城禁止了寵物店販賣商業繁殖場的寵物。
其實這整體的概念很簡單,你我都知道黑心繁殖場怎麼看都是為了供應消費者對於寵物的需求而出現的。只要有需求存在,慘無人道的黑心繁殖場就會存在。而如果藉由限制合法的中間商或是仲介管道,並且提供替代性的方案,就可以從體系上解決這個人道的問題。
至於台灣是否能夠在短期內做到這件事,我個人就沒有那麼樂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