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言獲眾:和諧之善與平庸之惡-妖西 實踐哲學家

20160107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現代人應該重視的不是人與人之間表象、虛假的和諧,而是誠實、是非、真假與對錯。
相信不少人都知道美國猶太裔作家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曾提出「平庸之惡」(evil of banality)的概念。鄂蘭認為現代社會的人們普遍對人與社會缺乏深入的思考,體制規範告訴他怎麼做,他就怎麼做,即使是錯的事亦然。有那麼多的人如此,卻又缺乏自我覺知與反省,所以說他們是平庸的;這樣的平庸可能導致人們犯下極大的錯誤,所以同時也是邪惡的,即使他表面上看起來無辜又無害。
在受到中國文化影響甚深的台灣社會,其實也可觀察到這樣的現象:乖順、聽話、依賴權威,缺乏自主自由的思考,尤其是對人的本質、人存在的目的或意義、社會乃至於政府、國家存在的目的與意義等問題,嚴重缺乏思考。
幸運的是,台灣社會尚未因為這樣一種普遍存在的「平庸之惡」而導致原生的大屠殺事件,只有從外面中國來的蔣介石的二二八。不過,類似的情況仍舊存在,比方說容許國民黨在台灣統治那麼久的時間,就一定程度跟「平庸之惡」有關。
「平庸之惡」在台灣社會具體的表現形式很多,包括人們面對各類爭議時的苟且、鄉愿心態,以及面對人與人價值思想等衝突時的最高指導原則:「和諧」。
對比歐美西方人,他們也會講「和諧」(harmony),但較少將這概念套用在人際關係上;反觀我們,從小就缺乏「衝突調解」的相關技術資源,師長總是強調退讓、隱忍或要大家「想開點」,以求人與人間的和諧。
這種對和諧的非理性追求,在現代社會絕對是一種平庸之惡。現代社會重視人們彼此間的差異,而有差異就必然有摩擦、有衝突必須做調解。但在台灣社會,聰明的人不會幫忙調解,因為最後可能左右不是人,反成為眾矢之的。
如果這種無助問題解決的習性僅存在於人與人之間也就罷了,但它並不僅限於此。由於追求和諧幾乎在任何場域都是最高指導原則,普遍程度之高,少有其它原則可與之媲美。
所以,它在社群或族群之間遇到衝突時,也是如此。現在選舉在即,但台灣的政治人物卻常常把和諧掛在嘴巴上,無視政治的一項主要任務就是解決社群或族群之間的利益衝突,等同放任問題惡化,加深社會內部的矛盾。
看似無害的和諧,由於平庸化、普遍化,導致各種問題放著不面對、不解決,直到臨界爆炸。這顯然是一種「惡」,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