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賣台糖土地案定讞 吳乃仁判囚9個月

201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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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民進黨秘書長吳乃仁涉賤賣台糖土地,判囚9月。(資料圖片)
台中高分院今日就台糖案再度審訊,民進黨前祕書長吳乃仁與前立委洪奇昌,涉嫌賤賣台糖土地,導致台糖損失近2億5千萬元(新台幣.下同),法院今依背信等罪,判吳乃仁徒刑9月,洪奇昌判無罪,全案定讞。
吳乃仁被控11年前擔任台糖董事長期間,因前立委洪奇昌請託,修改規定讓春龍公司取得土地優先購買權,再以6億2千萬元把霧峰工業區土地賣給春龍,但這筆土地公告市價為8億7千萬元,吳宏兩人涉嫌賤賣土地,致台糖損失近2億5千萬元。
去年涉及本案的5名被告,原本都被判刑確定:吳乃仁判囚3年10月、洪奇昌判囚2年4月、春龍公司總經理潘忠豪判囚3年7月,但即將入獄前,吳乃仁聲請再審通過,台中高分院今改判吳乃仁9個月徒刑、洪奇昌無罪、潘忠豪輕判8個月,全案定讞,吳乃仁即將入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