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逃稅 殘障車免牌照稅限2400CC以下
2014053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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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三讀修正《使用牌照稅法》,嚴格限制身心障礙者購車免稅的資格。(黃江洪攝)
鑑於現行身心障礙者使用牌照稅的免徵規定,未考慮有關「親等」及「汽缸排氣量」等限制,引發有人假借身心障礙者名義、購置豪華車輛等規避稅捐的事情。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使用牌照稅法》,對於身心障礙者購車免稅資格嚴格控管,身障者本人或2親等內家屬,所購置使用車輛排氣量2400CC內免稅,超出部分則不予豁免。
政府這項照顧身心障礙者的美意,卻經常被濫用,而且廣受批評。據統計,身心障礙者購買的車輛,進口平治(內地稱奔馳)等高級房車竟高達2萬6000輛,但這些進口高排氣量的高級車卻毋須繳納牌照稅。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修正案規定,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並領有駕照的身障者本人,或因身心狀況沒有駕照的身障配偶、同戶籍2親等內家屬,限購買一輛自用排氣量2400CC汽車、完全以電能為動力最大馬力262英制馬力(HP)或265.9公制馬力(PS)可免稅,可免該稅額11230元新台幣,超過部分不予免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