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狗未植晶片 台北5家寵物業者遭罰款

2014061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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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動保法規定,狗隻在買賣或轉讓前,必須要先植入晶片。(台北市法務局)
為健全寵物交易並保障消費者權益,台北市法務局及動物保護處今年5月起查核市內54家寵物業者。法務局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表示,54家寵物業者中,實際販賣犬隻為20家,但有5家業者未依規定在販賣犬隻前先植入晶片,將依法開罰4萬元(新台幣‧下同)。
陳信誠指出,上述違規情形將要求限期改善,如不改善者將連續處罰,最重可廢止特定寵物登記許可。此外,這次也查獲3家業者超量飼養犬隻,也將依同法處4萬元罰鍰及命限期改善。
動保處動物救援隊隊長華心惠表示,依據動物保護法規定,經營特定寵物(犬隻)之買賣業者,其寵物來源應由取得許可證的繁殖場或買賣業者供應;並應於完成晶片植入後,始得買賣或轉讓,違者可依動保法處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另超量飼養情形則違反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也依動保法同條規定開罰。
華心惠說,過去民眾購買犬隻時常因來源不明,造成後續爭議層出不窮,不僅無法有效追蹤,且寵物走失時也無法有效協尋。動保處今年將「販賣犬隻應先完成晶片植入」列為查核重點,以落實寵物源頭管理;若以植入晶片之犬隻數量而言,共209犬隻符合(佔94%),14隻犬隻未植入(佔6%)。
華心惠進一步指出,動保處已與台北市寵物商業同業公會聯繫,協請公會告知所屬成員寵物買賣店家上架犬隻應植入晶片,全力配合政府及動保法規定所推行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