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宜康出示公文:「錯在前高雄縣」

201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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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宜康出出屏東縣、高雄縣政府公文,證明坑渠油的責任歸屬。(段宜康)
坑渠油事件不僅引起社會人心惶惶,也引發藍綠互相指摘,台灣的馬英九總統昨天說地方政府稽查問題,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段宜康今天找出公文,指屏東縣政府有去查了,並行文高雄縣政府幫忙查下落,但2010年時的高雄縣政府並未查明。
段宜康要求,前高雄縣長楊秋興和現任要選屏東縣長的國民黨提名人簡太郎出來講話,又指2010年10月27日,屏東衞生局第一次查郭烈成的案子。郭某聲稱蒐集動植物下腳料,煮炸成油脂後轉售高雄縣順德企業行(胡信德),作為飼料或肥皂使用。
他說,屏東衞生局就在2010月11月5日去函高雄縣衞生局,請高雄縣衞生局協助查明,郭某所說的是不是事實?貨是不是真的交「順德」?「順德」有沒有用在食用上?2010年12月6日高縣答覆屏東衞生局,替郭烈成和「順德」背書説:屏東交來的油脂,確實做為化工及飼料原料,並未供人食用。
因此,屏東縣政府其後幾次收到檢舉,自然就不會認為是食品安全衞生案件;都改由環保局出面受理,也由環保局以廢棄物清理法開罰。段宜康說,責任要從頭追起,誤導屏東縣政府的,是楊秋興縣長的高雄縣政府。屏東縣政府道歉了;簡太郎是不是該去逼楊秋興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