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旅社暗藏春色 小姐忙接客老闆娘親身上陣

2014103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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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小旅社內查獲色情交易,當場逮捕陳姓女子及潘姓嫖客。(高雄市警林園分局)
48歲徐姓女子在高雄市林園區老街承租一家小旅社,因住房率差,徐女引進應召女暗地經營性服務,彌補收支開銷。警方接報後喬裝入內時,徐女竟說:「小姐在忙,我來幫你做,1千元(新台幣‧下同)就好」,警員對徐女一番虛與委蛇後,當場在旅社2樓房間查獲徐女僱用的陳姓應召女與嫖客從事性交易,被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法辦。
林園警分局行政組前晚到該旅社執行臨檢探訪勤務,發現旅社一樓大廳點著粉紅色的燈光,女子坐在旁邊候客,警方見有客人登門買春,調派便衣警員先行入內一探虛實。
徐姓老闆娘見客人上門,因小姐尚在樓上接客,便對警員聲稱「我來幫你做」,警方確定該旅社有經營性服務,通知後續支援警力入內查緝,當場在2樓房間查獲36歲陳姓女子與35歲潘姓嫖客從事性交易。
潘男供稱,他進入旅社時,徐姓老闆娘也跟他說「小姐在忙,我可以服務,1千元就好」,徐女還自誇身材纖細、包君滿意。
結果潘男還是等到小姐完事後,同樣以1千元代價進行全套性服務。被逮的陳姓應召女坦承每次性交易本身可拿700元,徐女抽佣及房間費300元。警方偵訊後,將負責人徐姓女子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法辦,陳姓應召女與潘男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