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委批新提審法「見不到法官」 真戲假作

201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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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美女說,即便是新法實施後,也有將近1/4的聲請人實際上「見不到法官」。(黃江洪攝)
台灣的司法院號稱讓「人權更進步」的新修正《提審法》(Habeas Corpus Act),宣稱任何被拘禁的人都可以主張「我要見法官」,就能在24小時內進入提審的程序。立委尤美女表示,該法於2014年1月8日在立法院通過,並依該法日出條款第12條,於同年的7月8日正式上路,新法正式生效至今,提審案件確實有增加的趨勢,截至今年1年5日為止,已經累積有111件提審案(1990年至今也不過259件提審案)。
尤美女表示,在這短段半年之間提出的有111件提審案,法官裁定駁回的有7件,所以提審案也發揮了一點作用,但也有一點問題,她指出,提審案通過,司法院也畫地自限有去作解釋,法官在審理的時候只是去作刑事的程序審查,這樣的結果,半年實施下來,法院變成一個橡皮圖章,只是幫行政機關過個水蓋個章,連見法官的面也見不到,這樣下去,就違背了提審法案的精神。
尤美女說,即便是新法實施後,也有將近四分之一的聲請人實際上「見不到法官」,更無從讓法院審查行政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處分,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