諷馬金「特殊性關係」 馮光遠勝訴免賠償

2015011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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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光遠(左圖)指金溥聰(右圖)與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遭對方控告,但兩場官司均獲勝訴。(資料圖片)
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不滿作家馮光遠指他與馬英九總統有「特殊性關係」,還批評他是「蠢材、賤貨、下三濫」,控告馮光遠誹謗、公然侮辱罪。台北地院認為,馮的言論並非「抽象性謾罵」,去年10月判馮光遠無罪。金溥聰另提出民事告訴,向馮光遠求償200萬元(新台幣‧下同),並要求登報道歉,但台北地院今日再判金敗訴,馮光遠免賠。
馮光遠對此表示,金溥聰貴為台灣高階公務員,行事頻惹爭議,身為公民本有義務評論,金應該自省與檢討,並非一味透過司法管道恫嚇他。馮還說:「我這輩子賺這麼一點錢,都拿去打官司了」,不過馮也強調,若金溥聰執意要上訴,他將「奉陪到底」。
他又在facebook說,金溥聰的的民事告訴被駁回,他因此不必賠金溥聰7位數的金額,也不必在幾大報登道歉啟事。他並貼出一張「海外幹部」照片說,照片拍攝時間剛好是金溥聰擔任駐美代表的時候,「喔,不要問我這傢伙憑甚麼獲此位子,要問,就問馬英九。總之,我的意思是,因為在美國,所以那時候的金溥聰,可以稱為馬英九總統的『海外幹部』,是吧?諸位」。
馮光遠早前在網誌批評前駐美代表、現任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缺乏專業與外交背景,卻憑藉與馬英九總統的「特殊性關係」,接掌駐美代表與國安會要職,並批金溥聰是「蠢材、賤貨、下三濫」;金溥聰自訴控告馮光遠涉嫌刑事誹謗及公然侮辱罪,但台北地院認為馮的言論並非「抽象性謾罵」,屬合理評論,去年10月判馮光遠無罪。
民事部分,金溥聰認為名譽受到損害,向馮求償2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今遭台北地院駁回;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