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名同姓無端收傳票 梨山賓館副總批擾民

201505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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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梨山賓館(圖)執行副總林閔政收到傳票,詢問才發現原來是法官傳了4名同名同姓者。(互聯網圖片)
桃園地方法院審理1宗侵佔案,身分不詳男子「林閔政」牽涉其中;台中梨山賓館執行副總林閔政收到傳票,詢問才發現原來是法官傳了4名同名同姓者,他質疑法官的作法簡直擾民。
桃園地方法院則回應,傳喚到案的人都有經過篩選,不可能把全台同名同姓的人都找來,法官傳了2、3個人,都是因為有疑點需要釐清才傳。調查內容不便透露。
法界人士則認為,法律規定國民有作證義務,法官傳訊應該出庭協助辦案,證人可提理由請假,法官同意後可不出席。
「梨山」林閔政抱怨,他在梨山賓館工作,最近收到傳票;他說, 他跟原告毫無關連,僅憑「林閔政」3字就傳他開庭,為此就得開車4小時、奔波2百公里當證人,「實在很烏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