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破獲黑心意粉 檢舉者最高獲2.4億獎金

201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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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東海食品行竄改食品有效日期的民眾,有望成為全台首位獲發重大食安檢舉獎金的人。(高雄市衞生局圖片)
高雄檢調會同高雄市衞生局查獲見豐貿易與東海食品行涉嫌竄改食品有效期限案,高雄市衞生局將依《食安法》對東海、見豐兩家業者各開罰6萬元至2億元(新台幣‧下同)不等。而當初檢舉的民眾將可獲高雄市政府發出的第一筆重大食安檢舉獎金,可拿到政府實收罰款的6成,換言之,若是衞生局對兩家業者開罰2億元,檢舉人將可領到2.4億元檢舉獎金。
至於將會罰多少?衞生局食品衞生科科長魏任廷說,將依兩業者的違規品項、違法時間有多長及獲利所得等因素,累加予以加重裁罰,目前仍不確定裁罰金額,但檢舉獎金必須等政府收到罰金才發放。
去年爆發食安風暴後,高雄市訂定《高雄市檢舉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衞生案件獎勵辦法》,將位階提高到食安自治條例,經議會通過,於去年底實施;該法第5條規定,檢舉人檢舉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衞生案件,經主管機關查證實屬,並裁處10萬元以上罰款確定者,依實收罰款金額60%發給檢舉獎金。
此次東海食品行及見豐公司的竄改食品有效日期案,是一位民眾於今年3月向高雄市衞生局檢舉,指出他向東海食品行購買的乳酪條有效日期標示每次都不一樣。衞生局轉報高雄地檢署再會同組成專案小組,檢察官搜查「見豐公司高雄分公司」時,當場發現貨架上有遭廠商退貨之進口意粉包裝內已有活蟲在包裝內蠕動情況,發現有部分商品過期標籤遭已竄改有效期之標籤覆蓋的明顯痕迹,且準備出貨。
魏任廷表示,該名檢舉民眾當初純粹是為食安盡力,不是為了檢舉獎,如今將成為《高雄市食安自治條例》實施後第一位領獎金的人。去年檢舉強冠公司餿水油案的屏東老農,獲食藥署頒發200萬元專案獎金;而此次的檢舉案,將是全台第一宗因檢舉重大違反食安的檢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