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選圖解:立委113席 政黨票定不分區立委

2016011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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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立法委員(「簡稱立委」)選舉共選出113名立委,當中包括73名區域立委、6名原住民立委,及34名全台不分區及僑居境外公民立委(簡稱「不分區立委」)。台灣立委選舉採取單一選區兩票並立制,即選民需一人投兩票,一票投地區候選人,一票投政黨。區域立委選舉中,每個選區只有得票最多的一人當選,得票率毋須過半。擁有原住民身份的選民則分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選區投票,兩個選區各有三名得票最高者當選。
立法院於1998年便增設不分區立法委員,顧名思義,不分區立法委員以整個台灣為一個選區。初期選民只可投一票選出地區候選人,而政黨得票則依區域立委得票比例,計算出不分區席次。到2008年立委選舉改制,選民可按喜好分別投票給地區候選人和政黨。
每個政黨可各列出一張候選人名單,按政黨票得票比例,分配全台不分區席次,而在名單上排位愈前的候選人,則當選機會愈高。由於今年有18個政黨參選不分區立委,所以政黨得票率要超過5%,才有資格按比例分配34個席次。另立委選舉制度又設有婦女保障名額,不分區立委當選人必須有不少於一半人為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