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公園餵流浪貓狗要罰款 網民:台東之恥
20160608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條例禁止民眾在16處公園、公眾遊憩場地餵流浪貓狗等,被網民批評「台東之恥」。(中時電子報資料圖片)
台東縣議會昨日通過《台東縣野生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禁止民眾在16處公園、公眾遊憩場地餵食流浪貓狗、台東獼猴等野生動物,違規者將處5000元以上(新台幣.下同)、1萬元以下罰款。不過,有網民在facebook發文質疑,當局的做法是否能解決民眾棄養問題,更直言:「深深覺得這是台東之恥!」
周姓網民表示,當局因無法阻止民眾持續的棄養,所以訂下此法,狠批當局既然知道棄養情形嚴重,卻無力阻止:「是否因為阻止民眾餵食比較容易執行,拍照檢舉罰款催討,四個動作一氣呵成,就能解決民眾棄養問題?還是又在變相擴充政府收入?」
他又指,流浪動物並不可怕,可怕的是那些連生命也無法尊重的人。許多動保團體努力推動友善對待流浪動物的觀念,但政府卻反其道而行,要阻止他們伸出援手,並以法令的刀威嚇他們將手伸回,「政府尚且如此,廣大的民眾如何能夠友善動物?生命教育蕩然無存」。
對此,不少網民怒斥該政策是「腦殘條例」、「根本是造孽」;另有人狠批道:「請問貓狗要有怎樣的謀生能力?去翻廚餘桶?跑去民家裏偷吃?」另有網民直斥說:「其實人才是最可怕的動物了!尤其是那些只要名與利的人,不管這些貓狗死活的人,太可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