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道紅線內側違泊猖獗 高雄警方嚴加取締

201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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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住宅區內巷道紅線內側違泊情況嚴重,警方加強取締。(三民二警分局圖片)
高雄市三民區住宅多、人口密集,區內有許多狹小巷弄屬於消防通道,巷道周邊為方便消防救災,均劃設有紅線禁止臨時停車,許多居民為圖方便將車輛停在紅線內側,規避警方取締違泊,但大興街有居民長期將電單車停道路側邊紅線區內側,影響車輛通行,車主以為這樣就不算紅線停車,但經當地民眾檢舉違泊後,警察逕行舉發後,停車民眾收到違泊罰單,該民眾憤憤不平的向警方說,「我是停在紅線內側,又沒有違規,而且紅線內側是私人土地,警察憑什麼開單呢?」
警方表示,許多民眾仍有類似「在我家門口停車礙著誰」的錯誤觀念。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9條規定,紅線禁止停車時間為全日24小時。又按交通部2005年的函釋,禁止臨時停車標線的左、右「道路範圍」內均不得停車,所以紅線的管制,是沒有所謂內外之分,就算沒壓線,只要是在道路範圍內,也是違泊。
此外,即使道路土地是屬於未徵收的私人土地,若已成為既成道路範圍,即受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範,若違泊仍得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在禁止臨時停車處停車開罰900到1200元(新台幣‧下同)罰款。所以,就算車子停在紅線區內,仍屬違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