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瑪鋉溪封溪護漁 禁民眾垂釣捕蝦蟹

201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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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鋉溪成為新北市第55條封溪護漁的河段。(新北市政府圖片)
新北市萬里區瑪鋉溪上月26日起實施封溪護漁,範圍自中幅淨水場攔沙壩上游起(含支流),止於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新北市農業局呼籲民眾切勿在封溪護漁區內垂釣,以及捕捉蝦蟹,違者將依漁業法處3萬元至15萬元(新台幣.下同)的罰款。
新北市農業局表示,瑪鋉溪主流發源於萬里區溪底里大尖山、北五指山之間的山谷,先向東南流,後轉向東北流,最終於瑪鋉漁港西側注入東海,支流總長度為22.5公里,流域面積9.48平方公里。瑪鋉溪水質清澈且流量穩定,溪內亦有多種原生魚種,自然生態十分豐富。
在農業局、區公所及地方人士的努力下,瑪鋉溪日前終於獲得漁業署核定,成為新北市第55條封溪護漁的河段。護漁義工巡守隊召集人吳兩成表示,為恢復瑪鋉溪以前魚類資源豐富的情景,已號召30名居民組成護漁義工巡守隊,加強宣導及巡邏,期盼能回復瑪鋉溪從前的風貌。
農業局長李玟指出,為遏止有人在封溪護漁區內非法垂釣、濫捕等,市府設有檢舉獎金,民眾如發現有人違法濫捕,可向當地警察機關、區公所或農業局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