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全黑心油案 魏應充改判刑2年確定
201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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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全前董事長前年出庭時攝。(中時電子報資料圖片)
頂新製油、味全食品前董事長魏應充被控在2014年間,指示味全公司下屬摻混劣質油品,製成「健康廚房橄欖油」、「健康廚房葡萄籽油」不法牟利約2.1億元(新台幣‧下同),一審台北地院依詐欺取財等罪共判魏應充4年有期徒刑,味全遭罰1550萬元,魏應充等不服上訴,堅稱無罪,智財法院今仍依違反《食安法》等罪,判處魏應充2年確定。
一審台北地院判決認為,魏應充多次指示為降低成本,默許頂新總經理常梅峯購買大統長基老闆高振利摻混銅葉綠素的劣油,更放寬驗收標準,來替味全代工製成「健康廚房橄欖油」、「健康廚房葡萄籽油」,再販售給消費者。
魏應充也稱為提升競爭力,指示屬下調整配方,提高棕櫚油達98%,再以1-2%橄欖油或葡萄籽油的比例,調和製成生產一系列所謂「獨家」、「黃金比例」的味全調合油,詐騙消費者,共在純油、調合油不法獲利近2.1億元。
法官認定魏應充等人已觸犯詐欺取財、商品虛偽標記以及食品衛生管理法等罪,痛責魏不思專業創造優良產品,僅為降低成本,是「把冬粉當魚翅賣」,影響消費權益至鉅,基於獲利金額龐大,犯罪情節嚴重,從重依兩個詐欺取財罪共判處魏4年徒刑,魏應充不服提出上訴,今天被二審的智財法院判刑2年確定,必須入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