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抽查軟骨素產品 一款未檢出涉欺騙

2017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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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抽查市售宣稱含葡萄糖胺、軟骨素的產品,發現其中兩款產品軟骨素含量不足,更有一款甚至未檢出軟骨素。(消基會圖片)
「葡萄糖胺保骨本」是保健食品常用廣告詞,台灣消基會針對市售22款宣稱含葡萄糖胺、軟骨素的產品進行抽樣檢驗,結果發現有兩款軟骨素測得含量少於標示,其有一款更不含軟骨素,有欺騙消費者之嫌。消基會呼籲,政府強制標示並制定標準。
消基會表示,台灣即將邁入高齡社會,除了高血壓、糖尿病外,退化性關節炎亦已成為常見疾病,目前多採用葡萄糖胺療法治療。惟市售宣稱含有「葡萄糖胺」的保健食品種類繁多,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對此進行抽樣調查檢測。
消基會於量販店、連鎖藥妝店、藥局與網絡販售通路,抽查22款標示含葡萄糖胺、軟骨素的產品,其中7款為液體飲品、11款為錠狀、膠囊或散劑等固體,其餘4款為奶粉。消基會發現,共計有5款產品未標示「葡萄糖胺鹽酸鹽」含量,又發現總計有9款應檢出含軟骨素的產品中,有5款未有標示含量,有標示者亦只有1款與標示相符,更有2款含量不足,甚至有1款未檢出軟骨素。
消基會檢驗長凌永健指出,適當補充軟骨素可以預防關節退化,常搭配葡萄糖胺作為產品。但「培恩龜鹿雙寶葡萄糖胺液」、「得意人生新葡萄糖胺+MSM膜衣錠」兩款產品低於標示;「金普洛葡萄糖胺液」竟沒有軟骨素,有欺騙消費者之嫌。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說,軟骨素提煉與純化程序複雜,成本不低,2013年美國《消費者報導》亦曾抽驗7款產品,發現軟骨素含量不足。目前市面上含有葡萄糖胺、軟骨素的保健食品,均由業者自行標示,建議政府應公告檢驗標準。游呼籲,現行法規並未強制標示葡萄糖胺成分,但該成分卻是消費者選購主因,故應強制業者標示,並加強市售管理、建立標準檢驗方法;至於產品標示不符者,業者也應立即改善,消費者則應了解清楚以免被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