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穿內褲」 台夫妻誘騙未成年少女賣淫
2017071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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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將賣淫集團一干人等移送法辦。(網上圖片)
暑假期間,許多學生都會打工賺錢。台北市警察局少年警察隊周一(10日)查獲一宗未成年少女援交案,一對潘姓夫妻涉嫌成立多間娛樂公司,誘騙未成年少女來當「傳播妹」,陪酒為每小時1200元(新台幣.下同),並使用毒品、毒咖啡助興,甚至要求少女「不穿內褲」引誘客人從事性交易。
據了解,潘姓夫妻等人涉嫌成立3間經紀傳播娛樂公司,並打出「輕鬆賺錢」標語,誘騙未成年少女上門應徵。此外,他們還會對少女「職前訓練」,教導如果遭男客觸摸胸部或下體,可藉倒酒或轉移話題閃躲,還要求她們工作時不要穿內褲,引誘客人性交易。其中一名少女完成性交易後,卻遭潘姓夫妻多次賒帳,積欠約6萬元,另一名「傳播妹」疑似頻繁接客,導致血尿。
警方調查發現,潘姓夫妻會以暗號向旗下「傳播妹」溝通,包括「音樂桌」意指陪客人開毒品派對;「通告桌」、「拍照桌」則是性交易;「音通」就是吸毒加性交易。此外,陪酒每小時1200元,性交易1萬元。
警方在行動中查扣小姐名冊、帳冊、安非他命等證物,將潘姓夫妻、少女及嫖客等17人,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人口販運防制法、妨害風化及毒品罪嫌送辦。全案目前仍持續擴大追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