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漁船遭印尼登檢獲釋 船主斥政府不聞不問

2018041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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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姓船主出示漁船航迹圖,強調該船有「無害通過權」並未違法。(網上圖片)
台灣東港籍漁船「大鮪13號」,周日(15日)遭印尼海警船攔查登檢3小時,周一(16日)查無不法後,於當日晚上9時許釋放。蔡姓船主周二(17日)發聲明指,在被扣押期間台灣政府部門不聞不問,最後是船主透過民間私人力量協助,人船才得以平安獲釋。
蔡姓船主表示,漁船周日早上8時許通過馬六甲海峽,當時還是靠近馬來西亞海域,印民海警船攔查登檢3小時,查無不法後非但沒釋放,還將船強行扣押至印尼望加麗島漁港。
船主又出示漁船航迹圖指出,依照國際海洋法公約,他國船隻在沿海國領海有「無害通過權」,基本上不受沿海國干涉;加上該船並無不法,卻遭印民海警船強行扣押,做法不妥。
他又指,事發第一時間已立即通報漁業電台、漁業署及外交部等相關部門,沒想到扣押期間均無台灣政府部門出面交涉,令他感到相當失望。
漁業署周二則指,台灣漁船有航行國際航道的權利,印尼公務船於馬六甲海峽擅自扣押台灣漁船的行為,已明顯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侵害台灣漁船的航行自由。目前漁業署已請外交部向印方表達抗議,維護台灣漁船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