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飲店出商品涉蹭魯迅流量 家屬要求道歉賠償

2024年04月30日 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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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樂茶的商品涉擅用魯迅肖像。
內地連鎖茶飲店樂樂茶上周二(23日)與江蘇譯林出版社有限公司開啟聯名活動,相關宣傳物品可見已故知名作家魯迅的形象,並寫有「老煙腔」、「新青年」等字樣,被質疑蹭魯迅流量。內媒周一(29日)報道,魯迅家屬已向樂樂茶發出律師函,要求道歉。
上海朱妙春律師事務所向樂樂茶及譯林出版社發出律師函,指上述「煙腔烏龍(烏木香)」相關聯名產品以致敬魯迅文學為由,核心是基於魯迅手拿茶杯的肖像,並輔以魯迅創作文章中的內容,指向性明確,一般公眾毋須任何遲疑即可將聯名產品與魯迅進行關聯。律師函指摘,涉事的上海茶田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與譯林出版社未經許可,擅自使用魯迅肖像,其商業盈利目的及性質明確,並非基於社會公共利益的合理使用,已超出法律允許範圍。
律師函又指,魯迅近親屬依法享有死者人格利益保護的請求權,魯迅文化基金會經魯迅家屬授權,享有處理魯迅包括姓名權、肖像權及名譽權等在內的人格權事宜的權利,兩者均有維護魯迅身後人格利益的權利。魯迅家屬及魯迅文化基金會要求樂樂茶與譯林出版社在收到該函後,立刻停止侵害魯迅肖像權的行為,並在5日內連續10日在相應國家級媒體及各官方微信公眾號中澄清事實、消除影響,並賠禮道歉,同時立即與律師討論相應賠償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