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驾停车场撼柱被判罚款 林作不服上诉高院押后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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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29日(一) 13:12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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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自封“香港抽水王”的前大律师林作,于前年6月驾驶私家车至中环长江集团中心停车场时撞柱,事件中没有人受伤,但他就因此事被票控1项不小心驾驶罪。经审讯后,林作被裁定该罪罪成,被判罚款2,000港元。林不服定罪并提出上诉,高院今日(29日)开庭处理其上诉。法官潘兆童听毕控辩双方陈词后,决定押后作书面裁决。
有律师代表的林作,亦有亲自到庭应讯。当被问到对于是次上诉是否有信心时,他称“今次仲有信心”。据林作的代表律师庭上陈词时指,据涉案停车场的闭路电视片段显示,林当时以慢速行驶及且曾煞车,并小心留意前方车辆情况,今早庭上亦有播放该涉案片段供法官参考。上诉方律师又指上林自辩时亦曾提及当时正在慢驶,质疑原审裁判官裁定林未能正确控制车速,以及裁定上诉人误判扭軚时机属不合理。
律政司一方回应指片段显示不到林作的汽车当时有跣胎的情况,并质疑若当时车速不快,林作不会未能扭軚,故认为原审裁决没有不妥;林作面对的传票控罪指,被告于2022年6月10日,在皇后大道中2号长江集团中心停车场地下至地下1层,不小心驾驶1辆私家车。
案件编号:HCMA 139/2023
林作(中)今日亲自到高院应讯。(温卓贤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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