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中国报》擅用东方照片 被轰侵权
20171011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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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报》被揭擅自使用东方的照片。
网上侵权行为无法无天!张晓卿担任执行主席的世华媒体,旗下报章除经常出错屡向读者致歉、自行将“公信力第一”除名的《明报》外,旗下马来西亚中文媒体网站《中国报》,亦被揭擅自使用东方报业集团(下称“东方”)的照片,甚至全篇连文带图上载到其网站刊登。该网最少有十篇文章擅自使用东方旗下媒体的照片或文字,更离谱的是《中国报》不但擅用了东方的照片,更把照片原有的东方标记以马赛克打格或裁走,以图混淆视听。立法会议员坦言网上侵权行为与日俱增,对创意产业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促各方尊重知识产权。
东网于本月6日上载一篇名为“永久封印凶宅 惨死姊妹花阴魂不散?”的报道,《中国报》于本月9日刊载一篇题为“港姊妹花惨死 凶宅永久封印”的文章,该网页共刊登了6张相片,全部为东方版权所有,曾于2012年1月29日于东方旗下报章《太阳报》上刊登。
虽然网页有列明图片来源为《太阳报》,但相片从未获东方授权使用,而相片上东方的标记更被马赛克打格或裁走。另外文章的内容亦与本月6日东网刊登的报道几近一样,连文章的副题、文中“东网记者”的用字亦一字不漏照抄。
记者翻查《中国报》网站,发现上述抄袭事件仅属冰山一角,该网站内多篇文章,均擅自取用了东方旗下媒体,包括《东方日报》、《太阳报》及东网的相片;部分文章内容更是直接搬字过纸,与东方的报道有逾9成相同。
立法会议员葛珮帆坦言,近年涉及不同媒体的网上侵权行为明显有所增加,侵权行为重创创意工业基础,传媒经过采访及拍摄所得的图片及文字属于该公司的重要资产,一旦上传互联网就收不回,不能容忍有媒体未经版权人同意就取用网上资产的侵权行为,促请媒体尊重知识产权。
另一立法会议员陆颂雄亦指,任何侵权行为都应予以强烈谴责,来自海外的侵权行为亦应正视,港府应有法律途径针对海外媒体对本港传媒报道的违法行为,保障本地产业权益;而东方报道质素高,不排除有本地以外的不法分子亦加入侵权行列。
张晓卿为世华媒体的大股东兼集团执行主席,旗下拥有本港及马来西亚多份报章及杂志,包括曾自诩“公信力第一”的《明报》、《明周》及《中国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