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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今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其中一项非礼罪罪成。
一名男义务导师涉嫌在深水埗一非牟利组织的功课辅导班中,多番非礼一名11岁男童,包括摸及摙男童阴茎,过程被“天眼”摄下。该导师面对3项非礼罪受审,今日(26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其中一罪罪成。法官指,被告是主动刻意触碰,并非意外,又批评被告辩解牵强,下令被告还押至4月5日判刑。
现年45岁被告何永恒,在一间大学商学院任职行政主任,他原被控于2022年8月13日至27日期间,5次在桂林街香港社区组织协会多用途活动室内非礼男童X。被告在香港社区组织协会功课辅导班担任义务导师。X案发时年约11岁。由于X未有出庭作供,控方只就其中3罪继续检控,其馀两罪获准存档法庭。被告在审讯时自辩说,他跟X关系要好,情同父子,两人会有身体接触,但否认曾非礼X,并称闭路电视显示的,或是他的手指“在空气中郁动”。
裁判官今裁决时指,被告作供时态度回避,庭上供词牵强有违常理,拒绝接纳。根据活动室闭路电视片段,被告曾多次扫及摸X大腿内侧、膝盖,以及隔着裤摸和摙X的阴茎。裁判官指,被告的触碰是主动而非意外,属刻意侵犯,不只是亲昵友好,裁定被告其中一罪罪名成立。其馀两罪方面,考虑到被告所坐的位置,跟闭路电视的角度,法庭不能肯定被告有做出控方指称的侵犯行为,裁定两罪罪名不成立。
案件编号:DCCC 10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