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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选民登记6.2截止 纳入取消名单者可在8.25前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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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月12日(三) 18:48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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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民登记6月2日截止。
    当局向立法会相关委员会交代“2025年选民登记运动”。当局指今年登记成选民、申报登记资料变更、回覆住址查讯的期限为6月2日或之前。当局又指选举事务处会在8月1日或之前发表临时选民登记册及取消登记名单,被纳入取消登记名单会收到通知,并可在8月25日前提出申索或反对。
    选举事务处向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提交的文件指出,每年选民登记周期的新登记法定限期为6月2日,符合资格但未登记为选民的人士,须在上述限期或之前提交申请方可被纳入该年的正式选民登记册。文件又指,若选民自上一年的正式选民登记册公布后已搬迁,亦须于6月2日或之前向选举事务处提出更改资料的申请,才可将更新的资料反映在正式选民登记册内。假如选举事务处有资料显示,某选民的登记住址已不再是该人的主要住址,选举事务处会根据法例作出查讯,如6月2日或之前未予以回覆将被纳入取消登记名单。
    近年电信诈骗严重,文件提及选举事务处会按现行法例要求新登记成为地方选区的选民和欲更改登记住址的选民在申请时提交住址证明;若申请人所提供的住址表面上并非属于住宅物业,选举事务处有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额外资料,以证明该人确实居于该住址。但选举事务处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会要求提供含个人银行资料的住址证明,市民大众务必清楚以免受骗。
    当局指在处理新登记及更改资料的申请后,选举事务处会在8月1日或之前发表临时选民登记册及取消登记名单。被纳入取消登记名单的人士会在7月底或之前收到邮寄通知,并在名单发表后再获发短讯或电邮提示讯息。在8月1日至25日的查阅期内,公众可就临时选民登记册及取消登记名单上的记项提出申索或反对。当审裁官就有关申索及反对作出裁决后,选举事务处会在9月25日或之前发表正式选民登记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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