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版>新聞>中港台
  • 进口液态乳不属鲜奶 明年7月起生效

    新闻观看次数:5.6k
    香港時間
    03月16日(日) 08:06
    东网电视
    更多新闻短片
    台湾规定未来进口液态乳不可标示为“鲜乳”。(中时电子报图片)
    台湾行政院食品安全办公室上周五(14日)宣布,未来进口液态乳不可标示为“鲜乳”(鲜奶),统称“牛乳”或“羊乳”,当地鲜乳须取得鲜乳标章及产销履历等才可标示为“鲜乳”,相关规定明年7月正式生效。
    食安办主任许辅表示,目前政策规范方向是帮助当地酪农,提升本土产鲜乳标章位阶,也避免消费者误解,后续希望具有鲜乳标章方能标示为“鲜乳”,未来包括《食安法》、“鲜乳保久乳调味乳乳饮品及乳粉品名及标示规定”及“鲜乳标章核发使用要点”等规范都需要调整。
    台湾鲜奶标示政策历经多次讨论,行政院原本拟以“有效期限14天”做鲜奶标示区隔,遭到美国及日本表示关切。台湾乳业协会理事长徐济泰表示,相较于过去一年反覆讨论,行政院在一个月内完善跨部会协调,非常有效率。
    感謝您瀏覽東網。請按入詳細閱讀本網站所載之使用條款及細則私隱政策聲明,並須確定您同意接受有關條款及聲明的約束才可繼續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