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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处更新乘客携带锂电池外置充电器,即俗称“尿袋”的上机规定。
因应早前发生香港航空由杭州萧山机场返港的客机,途中有行李架上的外置充电器起火事故,民航处昨日(24日)公布更新乘客携带锂电池外置充电器,即俗称“尿袋”的上机规定。多间航空公司亦有发声明指,现行公司规定符合民航署要求。
大湾区航空表示,现时关于外置充电器的措施符合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指引。大湾区航空会将民航处公布的新规定于公司网页上更新、值机柜台职员及机舱服务员均会提醒乘客留意新规定,而机舱亦会作出相关广播,公司会全面配合,并与民航处保持紧密联系。
香港快运方面,其有关携带锂电池的指引亦列明,乘客不可将外置充电器置于托运行李;而手提行李则有规定每名旅客最多只可携带20件备用电池,备用电池必须独立包裹以防止短路;备用金属锂电池不可超过2克;或备用锂离子电池不可超过100瓦时。
香港航空则表示,为进一步保障航空安全,香港航空将会严格执行民航处更新的规定,要求乘客必须随身携带锂电池外置充电器,不得放置于行李架上。香港航空将一如既往地与民航处保持紧密合作,积极推动并确保新规定顺利实施。
民航处更新规定,由4月7日起,乘客不得在航班上使用外置充电器为其他便携式电子装置充电,同时不能为外置充电器充电,亦不得将外置充电器放置于行李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