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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地方法院认为李男有逃亡之虞,有羁押必要。(中时电子报图片)
台湾陆军第六军团一名李姓上尉早年私自将军方列管眷地租予多家厂商,诈骗超过388万元新台币(约93万港元),案发后逃亡菲律宾,直至周二(25日)遭押解回台。台媒周三(26日)报道,桃园地方法院认为李男涉犯贪污重罪且在台无亲属有逃亡之虞,裁定收押。
案情指,李男2018年至2019年利用职务之便,伪制土地租赁契约等文书,借此诈骗多家厂商,多名承租业者事后被控侵占军方列管眷地、要求返还与赔偿,方觉受骗。2020年3月,李男逃亡菲律宾藏匿,台方同年11月发布通缉,直到去年2月经台菲合作,顺利拘捕李男,双方执法人员于周二下午1点许,共同押解李男搭机抵台,送往桃园地检署归案。检方认为李男涉犯贪污治罪条例,且有逃亡之虞,向桃园地方法院声请羁押。
桃园地方法院指出,李男讯问后坦承犯行,且有相关事证可佐,其所犯为最轻本刑7年以上重罪,兼衡以重罪伴随逃亡的高度风险,且当年因本案遭督察室约谈后,立刻出境至菲律宾,在侦讯时也自陈当年出境的目的是因为不敢面对贪污,且在台已无居所及亲属等,自有事实足认及相当理由认有逃亡之虞,遂认定有羁押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