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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鲁阁号事故再审 家属冀重判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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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月03日(四) 03:02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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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莲高分院召开第二次审理庭。(中时电子报图片)
    台湾台铁太鲁阁号列车2021年4月2日在花莲县发生造成49死逾200伤出轨事故,承包商李义祥事后被控过失致死共8项罪名,在一审被判刑7年10月,遭花莲县检方提出上诉。台湾高等法院花莲分院(花莲高分院)近日召开第二次审理庭,受害者家属极力主张李义祥应有肇事逃逸及间接故意杀人罪嫌,请求法院重判,预计5月29日宣判。
    案情指,涉事列车2021年4月2日早上从新北市开往台东市,当准备驶入花莲县大清水隧道时,在隧道口撞上一辆从山坡滑落工程车后出轨。家属委任律师陈孟秀表示,纵使李义祥指自己在现场提供协助,所有事证清楚可见其当时不仅没有作出任何救护作为,甚至跑到其他地方,第一时间未有报警,导致警方数分钟后方接到报案,继而进入现场救护,中间时间对于现场死伤人员相当宝贵,故所有家属委任律师均一致认为具间接故意杀人及肇事逃逸罪嫌。
    另一家属委任律师邓湘全亦提出,从调查报告中可知,李义祥从工程车滑落铁轨后到列车撞击之间仍有分半钟时间,在该空档完全没有作为,故希望法官能朝“不作为杀人罪”方向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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