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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出为期两年的试行计划,放宽商场等在公共空间举办活动的地契限制。
发展局昨日(11日)宣布推出为期两年的试行计划,放宽商场等在公共空间举办活动的地契限制,并简化审批程序。发展局局长宁汉豪今日(12日)在电台节目表示,收到不少业主和市民意见,认为善用商场中庭等位置办活动,有助带动经济,对商户和市民都有好处。今次拆墙松绑是希望可以用好商场的公共空间,在不阻街的情况下,带旺经济。
宁指出,以往商场的业主或管理人要申请在这些公共空间举办商业活动,每次要交6万港元的行政费用,将来业主提出申请后,可以“一签多用”,在一年内有效,即一年内在同一地点举办活动,毋须再逐次申请。若活动会在一年内的其他月份举行,则需要每月额外缴交5,000港元。
宁又称,在不影响通行下,使用“私人发展公众休憩空间”作商业活动的面积限制,将由原来10%的面积,放宽至20%。审批申请时间,过往地政总署需时3至4个月,在新安排下会缩短至约一个月内完成,若商户期望在五一黄金周办活动,亦会尽量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