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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浦志強要戴電子跟蹤手錶 24小時受監控

    香港時間
    2016年01月07日(四) 15:0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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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圖為浦志強戴上電子監控手錶(紅圈示),右圖為他以前佩戴的一般手錶。(互聯網圖片/資料圖片)
    內地維權律師浦志強被控煽動民族仇恨罪、尋釁滋事罪一案,上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日前已結束監視居住回家,據傳司法局給他發了監控手錶。
    美國傳媒報道,在緩刑判決生效後,負責執行緩刑的司法局給浦志強發了監控手錶,這種防拆卸腕帶式手錶,其實是帶時間的定位器,執法人員可以對其進行24小時電子跟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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