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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公安局發布涉黑惡在逃犯的懸賞名單。(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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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掃黑除惡行動持續,廣東汕尾市為追捕122名涉黑惡在逃疑犯,周五(14日)發出懸賞公告,稱凡提供線索或協助警方拉人的民眾,可獲最高5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57萬港元)獎金。山東省同日亦發出通告,敦促黑惡勢力罪犯於本月30日前自首,逾期將嚴懲。
汕尾市公安局發出公告,稱為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治安大局持續穩定,決定對多名涉黑惡犯罪在逃疑犯展開懸賞追捕。警方希望群眾積極提供在逃疑犯的線索,凡於2020年12月31日前,向公安機關提供有價值線索或協助公安機關抓獲懸賞逃犯的,每抓獲一名逃犯會給予舉報人5000元(約5775港元)至50萬元獎勵。
公告又指,對於舉報人或協助公安機關抓獲逃犯的人士,公安機關會嚴格保密他們的個人資料。至於隱瞞包庇在逃人士者,則會被追究法律責任;報復舉報人亦會被從嚴從重懲處。而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罪行的在逃疑犯則會獲從寬處理。
另外,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同日也發出《關於敦促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當中要求凡是進行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以及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的人士,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自通告發布之日起至本月30日投案自首者,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者更可免除處罰。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疑犯、被告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黑惡勢力犯罪等其他罪行者,以自首論。
通告指出,黑惡勢力犯罪人士的親友應當積極規勸其盡快投案自首,經親友規勸投案的,或親友主動報案後將犯罪人士送去投案的,視為主動投案。窩藏、包庇黑惡勢力犯罪人士或者幫助洗錢、毀滅、偽造證據以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的,將追究刑事責任。對於為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人員充當「保護傘」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亦會從嚴查處。

被汕尾警方懸賞追捕的涉黑惡在逃犯。(互聯網)

山東省當局發出《關於敦促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