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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日藥業辯稱案件涉及企業安全,又指對前期情況不清楚。(互聯網)
四川成都簡陽市一名杜姓男子,2014年底涉向天津紅日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紅日藥業)勒索,報稱自己掌握到該企業商務往來送禮的清單,以及不正當商業行為的文件等內部資料,遂要求對方向他支付價值30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345萬港元)的比特幣。杜男近日以敲詐勒索罪,被當局判囚13年,並處罰金5萬元(約5.7萬港元)。對於被勒索「封口費」多時且無主動報案,紅日藥業辯稱案件涉及企業安全,又指對前期情況不清楚。
事緣在2014年底,杜男在網上使用搜索引擎,獲得紅日藥業「商務往來送禮的清單和不正當商業行為」等內部資料,並向公司時任董事會秘書鄭丹索要錢財。據悉紅日藥業起初並未理會,杜選擇將部分掌握的「敏感資料」在網上散播。紅日藥業遂派鄭丹主動聯繫杜男,最終公司同意杜男提出的300萬元比特幣「封口費」方案,並於2015年購買比特幣2099.7個。杜男隨後將全部比特幣折現,總值200萬元(約230萬港元),並在成都購車置業。
及至2016年8月22日,杜男被成都警方刑拘,同年9月28日被逮捕。據案件終審判決書顯示,紅日藥業在為杜男購買約值300萬元的比特幣後,在長達1年半的時間內也未報案,更一度成為杜男上訴理由之一。據了解,紅日藥業資金充裕,主要從事成品藥、中藥配方顆粒和輔料,以及原料藥的生產銷售,每年的盈利表現亦可觀。然而在案發後,紅日藥業沒有主動報案,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也因涉及「商業秘密」,法院也沒公布上述「敏感資料」。
有內媒記者發現,被敲詐的300萬元資金,是在2015年從紅日藥業帳戶流出,而該筆開支在年報中更難尋蹤迹;又稱在醫藥行業,與「商務往來送禮」相關的銷售費用科目有很多;紅日藥業銷售費用一直很高,恰巧在杜男敲詐紅日藥業期間,與杜全程保持聯繫的鄭丹卻已辭職,但並未離開紅日藥業,而是成為公司董事和總經理。
對此,紅日藥業證券部有職員表示,該案屬於刑事犯罪,「是涉及到我們企業安全的一個案件,公司這邊肯定是會配合有關部門處理相關事情的。」惟對於案件前期情況,該職員表示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