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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女被涉醉駕的潘姓男子撞倒後重傷。(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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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青島一名時姓女子,去年12月20日被涉醉駕、年約20歲的潘姓男子撞倒後重傷。詎料潘男不單沒有及時報警,反而將時女拖離現場,並放進其座駕的副駕駛位內,不讓她接受救援。警方稱,潘男目前因涉交通肇事罪被刑拘。
時女母親稱,女兒「由於傷情嚴重,醫院已經下了兩次病危通知。」又稱當日正是時女母親生日,女兒與夫婿原定約好下班後,一同買蛋糕再去餐館慶祝,不料出了意外。時女的孫姓丈夫稱,當日他在馬路對面等她,「當時正打着電話,她說正在過馬路,我還有話沒說,那邊就已經掛了。再打過去,就無法接通了。」
事後他發現妻子久未露面,遂駕車尋找,突然發現路面上「有些亮晶晶的東西,繞到第三圈時,才看清是糖果和火腿腸」,頓時心感不妙。孫男稱,因為他們的「孩子喜歡吃糖,我們通過糖塊才找到肇事車。當時車就斜着停在路邊,車玻璃都是升上去的。」
孫男隨即直接打開車門,結果看到驚人一幕,「我看到他(司機)的手按着我老婆的頭,他把我老婆拖在車上,沒有送醫院。我找到的時候,已經過去了將近半個小時。」他表示,時女當時整個人蜷縮在副駕駛位下的空隙,人已失去意識;其妻當時已左腿骨折,又稱按照她的體重和1.7米身高,司機肯定抱不動,估計是他把她硬拖上車。
孫男稱,當他報警後不久,潘的妻子到場並向他提出私了;又稱潘男曾坦承「人是我撞的,車是我開的。」經醫院檢查,時女顱內出血、枕骨骨折和股骨幹骨折;在深切治療病房搶救多日後,仍沒有恢復意識;加上時女現在的呼吸和心跳全靠器械和藥物維持。
孫男表示,潘的家屬一直沒露面,是他們自己主動才聯繫上;又指對方始終不承認所犯罪行。有內媒事後致電潘男求證,並問到對方是否把傷者拖進車內,而非第一時間報警,潘男則堅決否認,又指自己「現在不方便,你稍後打電話。」惟內媒事後發現潘的電話已無法再接通。

潘男將時女拖離現場,並放進其座駕的副駕駛位內。(互聯網)

孫姓丈夫稱,事後他發現妻子久未露面,遂駕車尋找。(互聯網)

時女母親稱,女兒因傷情嚴重,醫院已下了兩次病危通知。(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