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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稱為「電競陳冠希」的曹海,因單方面違約,遭內地直播平台「鬥魚」索賠巨額違約金。(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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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稱為「電競陳冠希」的內地前電競職業選手曹海,因與內地直播平台「鬥魚」約定5年獨家直播期間,發布不實言論,並在第三方平台直播,被鬥魚索賠1.45億元(人民幣.下同,約1.69億港元)違約金。由於涉及金額超過1億元(約1.16億港元),該案已被移送至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處理。
曹海去年1月曾多次在微博上表示,自己未收到平台工資、禮物及廣告費。鬥魚認為上述言論已構成詆毀其商譽行為,嚴重違反協議,並以侵害商譽及違約為由,分別向法院提起訴訟,索賠金額4000萬元(約4650萬港元)。及至去年9月,鬥魚申請變更訴訟請求,包括禁止曹在第三方平台直播,及判令其支付更高額的違約金等。
據裁定書顯示,曹海與鬥魚直播平台於2017年9月簽訂合作協議,每年合作基礎費用為1千多萬(逾1200萬港元)。按照約定,曹海在未經平台書面同意情況下,不得公開發布任何言論或接受採訪,且不得作出損害鬥魚平台形象的言論或行為,若違反規定,平台有權向其索賠3000萬元(約3490萬港元)違約金。

曹海外型亮麗。(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