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強佔土地不成 報復殺人遭判死伏法

2019112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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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男被執行死刑。
廣西貴港市的羅朝煥早前因土地糾紛,持刀行兇,導致1死1傷被捕,事後被判處死刑。平南縣法院周二(26日)依法對羅男執行死刑。行刑前,貴港市中級法院安排羅男與其家屬進行會面道別。
事緣於2016年,羅男僱了一部挖掘機欲填平同和鎮良田村一塊閒置土地,但被村民報警制止。而他又在2017年9月再次以挖掘機,準備佔用該片土地,卻又被村民舉報。警方到場處理時,羅男與另一名50歲的羅姓男子發生口角。
當日事後,羅男認為自己一直被舉報,與死者有關,於是他有預謀地進行報復。他攜帶單刃水果刀,將1名60歲羅姓男子捅傷。他傷人後,又回家取出一把菜刀,駕駛電單車前往死者家中,不斷斬死者頭部和頸部,最終導致死者因總動脈破裂大出血,致顱腦損傷死亡。貴港市中級法院審理後,認為羅男蓄意報復殺人,手段殘忍,情節、後果嚴重,以故意殺人罪判其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