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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高等法院(图)驳回万男的上诉。
台湾一名万姓男子自称在航空公司的人事部工作,诱骗一名打算应征的女子为己口交,法院一审以《强制性交罪》判他入狱4年、赔偿80万元新台币(约20.8万港元)。万男提出上诉,并自费进行测谎鉴定。台高等法院近日驳回他的上诉,维持原判。
案情指,任职地产中介的万男2017年通过求职网站得知女受害人有意应征地勤,遂致电对方并声称是人事考官,两人约好在通讯软件联络。在“面试”当日,万先要求女方自我介绍,详细问她的三围数字,还要女方传送仅穿内衣裤的照片。
万男见受害人单纯可欺,立即约她到见面。万开车接载女方时,先要求她当场手淫,再以“一定让妳来上班”等谎言,软硬兼施地骗女方帮自己口交及舔乳头,并以嘲笑语气说:“要不是你是处女,早就强暴你了,公司也有空服员帮我从事性行为。”女方再三保证不会告诉他人才成功脱身,她事后即时向警方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