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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健康條例」實施 賣酒及碳酸飲料須貼提示標籤

    香港時間
    2021年01月03日(日)
    16:25更新15:20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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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今年元旦、上周五(1日)起正式實施《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下稱《條例》),要求商家在含酒精飲料、碳酸飲品貨架上貼出「禁售」或「健康提示」標籤,重點禁止向未成人售酒,違者將會被罰款。《條例》是全國首部地方健康法規,深圳亦是全國首個針對汽水類飲品設置健康提示的城市。
    酒精飲料方面,商家須在貨架上貼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此類飲品含有酒精,過量飲酒有害健康」標籤,自動售賣汽水機亦不得出售啤酒,違反這兩種情況的商家會被罰款5,000元(人民幣,下同,約5,600港元)以上、30,000元(約36,000港元)以下。
    至於碳酸飲品,則須貼上「兒童青少年不喝或少喝含糖飲料」、「長期過量攝入添加糖易導致齲齒、肥胖」、「成年人每人每日添加糖攝入量不過50克,最好控制在25克以下」標籤,違者會被警告,逾期不改者將罰款1,000元(約1,200港元)。
    內媒報道,曾有專家調查22,740名中小學生,逾9成5受訪者表示,當見到健康提示標籤後,將會選擇少買或不買含糖飲料。
    《條例》還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煙」;鼓勵餐飲服務經營者和企業單位食堂,對所提供食品的熱量和主要營養成分等進行標識;鼓勵商店、超市等開設低鹽、低脂、低糖食品專櫃。
    此外,廣東省今年元旦起實施《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規定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廚餘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類,提高了對單位和個人未按分類規定投放生活垃圾的罰款額度,對單位最高處罰50萬元(約56萬港元),對個人最高罰款500元(約600港元)。
    超市須在貨架上貼上標籤。
    自動售賣汽水機亦須貼上標籤。
    官方發布的提示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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