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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检察官依违反动物保护法起诉赵男。
台湾台北市内湖区1名赵姓男子,在2019年5月透过流浪猫协会领养流浪猫“花生”,惟5个月猫咪突然死亡。当时赵急欲将猫尸火化,经协会人员及时阻止,证实“花生”遭钝器重创致命,但赵男否认打死流浪猫。士林地检署周一(24日)依据解剖报告,认定赵伤害猫咪致死,依违反动物保护法起诉。
25岁的赵男向协会领养“花生”及“巧克力”2只猫咪,并签订“爱心认养协议书”,同意所有权是协会所有,如果要转让给他人,须经协会同意。但赵却在同年10月15日告诉协会,“花生”已经死亡,打算交给动物殡葬公司火化,协会人员认为有异及时阻止兼领回遗体,交由专业兽医解剖。
起诉书指出,赵男住处的房客表示曾看过猫咪死亡的照片,询问死因时赵却推说是乱吃东西。动物保护处人员其后告诉赵,猫咪遭重物锤击死亡,他又改称是外卖员、姊姊所为,他并不清楚。协会其后发现,“巧克力”也在他饲养之下死亡,检察官根据解剖报告书,猫咪死因归类为非意外伤害,认定赵男涉犯动物保护法中故意使动物遭受伤害致动物死亡罪嫌,以及毁损他人物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