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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軍人輾坑摔車致死 負責單位二審判賠償

    香港時間
    2022年05月18日(三) 10:4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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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中高分院(圖)維持一審判決。(中時電子報圖片)
    台灣台中市一名陳姓現役軍人2017年騎電單車經過后里區三豐路段返營期間,因路面坑洞問題釀成車禍,最終不治身亡。他的家屬認為,涉事路段負責單位存管理欠缺問題,因此申請賠償。法院一審及二審皆認定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養護工程處(下稱二公處)疏忽,需賠償514萬元(新台幣,下同,約135.9萬港元)。
    案情指,陳男2017年10月15日晚上8時左右駛經涉事路段,之後失控撞上安全島,導致身體多處嚴重受傷,送院證實死亡。由於坑洞長達2.1米、闊達1.5米、深約7厘米,再加上附近道路碎裂且渠蓋外露,死者家屬事後要求二公處賠償。
    法院一審認定,二公處未有及時修補坑洞或放置警示標語,可見管理有所欠缺,應向死者家屬賠償531萬元(約140.5萬港元)。經上訴二審後,法官決定維持原判,扣除殮葬補助費後需賠償514萬元,全案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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