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涉性侵17歲少女 最重刑責恐監禁15年

2024年04月11日 19:0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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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藝人黃子佼最近被「K小姐」指控於2006年、女方17歲時,被黃子佼帶到住處跨坐性侵、拍裸照,台北市警局婦幼隊尋日(10日)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檢方已分「他」字案。
台灣律師廖芳萱表示,如果K小姐嘅指控經調查認定為真,黃子佼涉犯《刑法》強制性交罪,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K小姐當時年僅17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1/2,最重可判到15年。另外,拍攝未成年裸照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因事發時間為2006年,適用舊法「拍攝、製造未滿18歲之人性交或猥褻電子訊號」罪,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約12萬港元)新台幣以下罰金。
而黃子佼持有7部未成年少女淫片,為「台版N號房」偷拍論壇高級會員等相關話題,已延燒到國外,成為10大點閱新聞,更曾衝上新聞榜第1位,可見國外都相當重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