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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女神林明禎初來香港發展時大受歡迎,廣告及電影約如雪片紛飛,當時被問到在港置業時,她坦言這方面要點要求,並有感樓價實在太高,要慎重選擇兼考慮,並透露暫時僅租屋住。據悉,當時她曾花上3.4萬元月租,於上環皇后大道西租住一個實用面積約428平方呎、2房連約200平方呎平台的單位,為單身女生來說環境不錯,加上入住後工作「長做長有」,明禎交租自然絕不手軟。
然而隨着電影市道下跌,加上未知是否與MIRROR成員呂爵安(Edan)的緋聞有關,近期明禎在港似乎已減少工作量,人氣明顯有滑落之勢,目前大部分時間她都留守台灣及馬來西亞,同時亦早已遷出香港的「發迹屋」。近日有地產代理透露,明禎原單位的業主將租金提升13%,轉租給現時租客,租金回報率約為2厘,有網民調侃指明禎這位「曾經的廣告女皇」,面對本港持續高企的租金也大感吃不消,本港市民為改善居住環境,自然要窮一生之力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