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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投保應如實申報所有病歷及病徵,否則有可能影響日後索償。
相信大家都知道,保險公司在接受客戶投保健康保障計劃前,一般會要求受保人就生活習慣、過去及現時的身體狀況作出申報,甚至要求受保人先進行身體檢查,以批核保單及釐定保費。縱然大部分保險公司的健康保障計劃都不會承保已存在的疾病,大家亦應如實申報所有病歷及病徵,否則有可能影響日後的索償。究竟那些重要資料是必須在投保時申報?
在最高誠信的原則下,投保人填寫投保申請書時必須全面準確地披露所有重要事實,例如生活習慣,特別是吸煙及飲酒的習慣。不論投保人是在交際應酬時才抽一兩支煙,又或是每天吸食10支煙,只要在投保前12個月內曾經吸煙都必須披露。除吸煙及飲酒習慣,投保人亦要如實披露所有曾經患上或正在治療的疾病、以及直系家人的病歷。
病愈可申請重新評估
值得留意的是,若大家在過往的身體檢查中,曾被告知有任何不正常檢驗結果,無論其後有否接受治療都應該向保險公司申報。另外,由於部分疾病(如癌症等)均有遺傳機會,若投保人的直系家人曾患上一些嚴重疾病,投保人亦需要向保險公司提供有關資料,包括與患病的直系親屬之關係、其疾病名稱及其確診年齡等。
縱然大部分保險公司的健康保障計劃都不保障與已存在疾病相關的醫療開支,但大家千萬不要自行判斷自己的病歷或病徵無關重要而不在投保時作出申報。因為有關病歷或病徵可能從一開始已影響保險公司決定受保與否及釐定保費。若日後受保人在索償時被保險公司發現資料不實,有關保單可能會視為無效,受保人亦可能得不到賠償。
其實,即使受保人在投保前已存在的病患被納入不受保障項目,只要受保人日後康復,都可以向保險公司提供相關文件,例如驗身報告、驗血報告或醫生信證明自己的健康狀況並提出檢討申請,保險公司會就此作出評估並考慮將有關不受保障項目剔除。
愈早投保 保障愈大
因此,筆者建議大家最好趁年輕、身體狀況良好時投保,這樣不單保費會較相宜,而且患有已存在疾病的機會較小,相對日後所得到的保障也較大。而在申請健康保障計劃時,大家謹記要細心留意申請書上有關個人資料和病歷紀錄的問題,了解各項條款細則,並按照要求如實申報,讓自己獲得最大的保障。
註:保險產品須受有關保單的條款及細則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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