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詠欣:善用財技 由15萬變出3千萬元物業
2021070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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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想與大家分享一個個案,這位客人是我們跟足17年的,他首間物業於2004年買入,當時他手持15萬元資金,在月入還不到一萬元的情況下上車。幸運地樓市往後多年持續向上,而同期客人的薪金亦穩步增長,在這17年間他善用甩名及轉按財技,到目前為止他跟太太及母親合共持有5間物業,以今天市值計算,已有逾3千萬元。
近日他再向我們查詢,希望再買入多一間物業,但「人頭」已用盡,是否可以再用近親轉讓的方式,由媽媽把持有物業賣給他,令媽媽重回首置身份,再置業呢?我們向他分析,首先如若媽媽每次買樓後都會把物業轉讓予兒子,會有被稅局質疑媽媽置業並不代表自己行事的風險,而是為兒子做的,或有可能追收15%印花稅。
其次,他本身已持有3個物業,再買入媽媽的物業,要先計算清楚本身入息連同租金收入,是否足以通過銀行的壓力測試要求。最後客戶在我們協助下整合了各項入息,發現他是足以買入媽媽的物業並能做到4成按揭。故此建議他可以先做近親轉讓,再待媽媽是否再有心儀物業時,再考慮是否再入市。
最後要提醒大家,如持有多個物業,要同步做轉按套現,或是做供款整合,找了解稅制及銀行按揭取態的專業人士幫忙計算及分析當中風險成本,會較自行申請更安心。
利嘉閣按揭代理董事總經理 黃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