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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图片)
深圳市发布调整了房屋公积金贷款和利息补贴政策通知。当中提及了调整房屋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个人申请最高额度从50万元人民币(下同)提高至60万元,家庭申请最高额度从90万元提高至110万元。二是调整最高额度上浮情形和比例,购买深圳市首套房上浮比例从20%提高至40%;多子女家庭购屋上浮比例从10%提高至50%。新增购买深圳市保障性住宅上浮情形,上浮比例为20%。
同时,符合多种上浮情形可累加上浮比例,最高上浮110%,即个人最高可贷款126万元,家庭最高可贷款231万元。根据往年数据,首套房上浮政策可涵盖90%以上贷款申请职工。
此外,文件调整深圳市房屋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若职工申请房屋公积金及商业住宅组合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则执行二者中较高者。
文件又取消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户籍和首套房限制。调整后,异地缴存职工,无论是否具有深圳户籍,只要满足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在深购买首套或第二套商品住房时,都可以向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