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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總統普京為回應西方國家對俄羅斯石油價格設限,周二(27日)簽署法令,在明年2月1日至7月1日,禁止向實施俄羅斯石油價格上限的國家,供應原油和石油產品5個月。
普京簽署的法令,禁止在合約註明價格上限的情況下,向參與對俄限價的國家於上述期間供應原油及石油產品,原油禁令在明年2月1日起生效,而石油產品禁令生效的日期,則仍待俄羅斯政府稍後確定,有報道指或會在明年2月1日之後實施。法令同時訂明,禁令可在個別情況下,基於普京的「特別決定」撤銷。
因應俄羅斯在烏克蘭採取特別軍事行動,七大工業國集團、歐盟和澳洲一致同意自今年12月5日起,對俄羅斯海運原油實施每桶60美元(約468港元)的價格上限。俄財政部長西盧安諾夫周二表示,因為油價上限會擠壓出口收入,俄羅斯2023年的預算赤字,可能會超過預計中的GDP百分之二,然而,一些分析師認為,油價上限對俄目前的石油收入幾乎沒有直接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