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男子赴台 機上吸電子煙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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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時間
04月06日(日)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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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圖)已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中時電子報圖片)
一名馬來西亞男子去年11月乘搭飛機來台途中,不理會機組人員告誡,堅持在座位上吸食電子煙,落機後被航空警察局拘捕。台媒上周六(5日)報道,桃園地檢署已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涉事男子2024年11月25日搭乘長榮航空編號BR228班機來台,當日下午3時30分自馬來西亞吉隆坡國際機場起飛,飛行時間歷時4小時55分鐘。他當天傍晚6時50分左右,在經濟艙60B靠走道位置吸食電子煙,遭機艙服務員制止。
檢方認為,被告明知在航空器關閉艙門,並經航空器上工作人員宣布禁止使用起,至開啟艙門為止,不得於航空器上使用干擾飛航與通訊器材,卻仍有犯意而違反航空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5萬元新台幣(約3.5萬港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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