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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地方法院的判決引起統一教不滿。(Getty Images圖片)
日本文部科學省入稟解散統一教,上月25日獲東京地方法院依據《宗教法人法》批准。統一教周一(7日)向東京高等法院上訴,指東京地院無視法律和事實,根據預設結論作裁決。
統一教是首個因非法募集捐款觸犯《民法》而解散的宗教派別,同時成為奧姆真理教和明覺寺後,第三個因違法而解散的教派。東京地院審判長鈴木謙也指出,統一教從1980年左右開始反覆勸說家境複雜或困難的教徒捐款,影響他們的生活,相關情況在統一教2009年宣布徹底遵守相關法規後繼續,至少超過1,500人總計損失約204億日圓(約10.8億元),造成規模空前的巨額損失。鈴木謙也表示,難以期望統一教會改善,因此迫不得已頒下解散命令。
若東京高院駁回上訴,解散命令即刻生效,但統一教仍可向最高法院申訴。倘最高法院作出不認可解散的裁定,則溯及既往使解散命令失效。一旦最終確定解散命令,統一教喪失法人資格,無法享受稅務優惠,但不會禁止傳教等宗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