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老個案連升5年 逆子侵吞父母物業漸常見

2014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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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去年接獲長者受虐個案逾2,800宗,連續5年上升。(資料圖片)
長者受虐情況持續加劇。香港防止虐待長者協會今公布,去年接獲長者受虐個案超過2,800宗,連續5年錄得上升。當中侵吞財產佔總數六成六。忤逆子女近年最常用的「騙財」手法是假借為父母託管物業,向法院申請轉名,得到物業後即轉售圖利。有部分個案是內地「少妻」來港後向法院申請離婚,獲判子女撫養權後,獲分戶上樓住公屋,再將「老夫」一腳踢開。協會副總幹事余嘉龍批評,港府長期漠視長者受虐情況,又不立法保障長者權益,令虐老個案持續增加,要求政府正視問題,設立專責部門提供協助。
防止虐待長者協會昨總結去年接獲的長者求助個案,共2,872宗,較前年上升8%,是連續5年錄得增幅。當中,長者遭忤逆子女侵吞財產的個案明顯上升,由08年佔總求助個案的三成五,去年所佔的比率已升至六成六,達1,896宗。
余嘉龍解釋,傳媒廣泛報道長者遭逆子拳打腳踢的新聞,令忤逆子女意識到肢體虐待行為較易惹上官非,轉為「騙財」。除窺準父母的「棺材本」外,逆子向父母名下的物業入手。通常以父母年邁為由,向法院申請轉換物業持有人,美其名為父母管理物業,實際上是為得到物業業權後即變賣圖利。去年有13宗此類求助個案,長者指子女透過有關方法騙得名下物業。
余嘉龍又指,除私人物業外,連長者入住的公屋單位亦不放過。他續指,這類個案的受害長者通常來自育有子女的老夫少妻家庭。內地少妻來港後,立即向法院申請與上年紀的丈夫離婚,由於子女撫養權判予女方,內地少妻藉機分戶獲公屋單位,上年紀的丈夫結果落單。
社會福利署表示,一直透過跨專業合作,防止及處理虐老事件,又指本港有完善法律保障所有市民免受虐待。社署「虐待長者個案中央資料系統」數據顯示,2011年及12年分別有368宗及408宗個案,去年首9個月錄得427宗。
社福界立法會議員張國柱表示,長者遭「逆子」侵吞財產的個案,近年有上升趨勢,擔心類似情況只會有增無減,要求政府仿傚內地,設立老年人權益保陣條例,讓長者可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