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標籤小量豁免申請及新收費今生效

201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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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法例規定,部分預先包裝食品需附上營養標籤。(資料圖片)
《2014年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修訂)規例》今日生效,以電子方式透過食物進口管制系統遞交的營養標籤小量豁免申請,費用由345元下調至265元,續期申請則由335元調低至250元。
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發言人表示,政府08年為預先包裝食物引入營養資料標籤制度後,亦設立了小量豁免的制度,規定每年在本港銷售量3萬件或以下,且沒有在標籤上或宣傳品中作出營養聲稱的預先包裝食物,可獲豁免遵從營養標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