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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控律師行處理爭樓訴訟疏忽 老婦索償四百萬

    香港時間
    2014年04月12日(六) 14:0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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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旬老婦入稟高院控告律師行疏忽,令她無法取回賣樓得益。(資料圖片)
    74歲老婦Chan Mong Wah入稟高院控告一間律師行疏忽,令她在與女兒爭奪一個美孚新邨單位的訴訟中獲勝,卻無法取回賣樓的得益,要求有關律師行賠償近400萬元。入稟狀指,原告兩年前向被告馮霄、馮國基律師行索取法律意見時已72歲,並只有小學教育程度及不懂英語。
    原告指出,她於2010年與女兒劉詠儀一同出錢購入美孚新邨一個單位同住,單位價錢為385萬元,女兒為註冊業主,她則支付當中四分之三的價錢,惟女兒在2012年把她趕走,故她向被告索取法律意見,對方當時沒有告訴她可考慮指其女兒以受託人方式,代持有單位部分業權,也沒有告知她可把單位「釘契」及申請禁制令阻止女兒賣樓。
    原告後來委託被告向女兒興訟,惟訴訟期間女兒已以525萬元賣出單位,之後亦失去聯絡。原告其後向其他律師行索取意見,才修改狀書指女兒代她持有單位部分業權,結果原告去年10月勝訴,但判決已無法執行,之後仍然找不到女兒。